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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张宜华会长在贵州省保安协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2年12 月27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全国人民欢庆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喜庆日子里,我们欢聚贵阳,隆重召开贵州省保安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共同回顾第三届理事会期间走过的辉煌历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探讨和展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协会的工作和保安行业的发展前景。这次大会是经公安厅批准,在保安服务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我相信,这次会议对促进保安服务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就贵州省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及相关情况,向大会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相关情况的说明。
贵州省保安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任期应于2010年4月届满,但由于当年为了确保塑造中国国际形象的世界博览会在上海成功举办,我省也全警动员,把主要精力全面投入到安保工作中,耽误了召开贵州省保安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2011年又因为分管厅领导、治安总队领导变动频繁,相关人选一时难以确定,因此,一直等到现在才召开,在此特别予以说明。由于保安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协会人员多数由民警组成,保安处虽然在2006年就成立了,但在2009年前都没有配备处领导,所以,协会人员既要负责保安协会工作,又要承担公安机关对保安的行政管理工作,即长期处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状态。因此,在报告中一些涉及公安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表述时,都加了“配合”二字,在此也一并特别予以说明。
二、主要工作回顾
(一)、举办论坛,促进交流,丰富保安理论,强化行业自律。
一是勇于探索,为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履职后,对我省保安服务业的总体形势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评估,认为我省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地处偏远山区,信息闭塞,社会各阶层对保安行业不甚了解。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保安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较少,以致人们对保安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犯罪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认为保安仅仅就是看家护院,有的甚至认为还是打手帮凶,从心底里看不起保安这个职业。保安员是靠安保服务换取报酬,与地区经济的发展、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好坏息息相关,由于我省是欠发达地区,所以,多年来保安员的工资待遇普遍偏低。由于保安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公安部之前出台的有关规定和现在已颁布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保安员在文化程度、年龄结构、身体条件、政治素养、反映灵敏程度上等都有较高的要求。从现实状况看,很多年轻人都把保安工作当着过渡职业,作为寻找其他工作的跳板。工作不安心,服务不尽责,得过且过,应付敷衍,一有机会就跳槽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保安服务质量不高、队伍不稳定、保安员流失率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较差等问题,严重地制约着保安服务行业的发展,给保安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也带来很大困难。为了占有市场,保安同行间相互诋毁、互挖墙脚的事时有发生。一些公司为了减少成本,吸纳年龄偏大、形象不佳的人员充斥保安队伍,以降低服务费和服务标准为前提,相互压价,恶意竞争,严重扰乱了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为切实改变这种状况,在厅领导和治安总队的大力支持下,协会牵头,2006年在贵阳举办了贵州省第一届保安论坛。当年就收到论文52篇,有8篇在论坛上作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这种形式很好,希望以后每年都能开展一次这样的活动。为了满足大家的诉求,经充分协商,达成了每年由各地轮流举办一次保安论坛、费用由参会企业自理的共识。截止2010年,共举办论坛5期,收到论文200余篇,40余篇在论坛上作了交流发言,极大的丰富了贵州保安理论,加强了同行间的沟通、理解、合作。 2011年,根据中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虽然停止了保安论坛活动,但我们还是利用召开全省保安工作座谈会的机会,发动各级公安机关、各保安公司以“管理·创新·和谐·发展”为主题撰写论文,共收到论文48篇,有两位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3位保安公司经理在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通过举办保安论坛,对丰富保安理论、规范保安服务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效果明显,“合作双赢”的理念成为大家的共识。从举办这5届保安论坛和几年来的工作情况看,各级公安机关、各保安服务企业都非常关心、支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撰写论文,都希望借助保安论坛这个平台,展示本公司的形象。希望通过交流、探讨,达到增进友谊、获取更多信息、分享管理保安队伍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特别是去年在大方召开的保安工作座谈会上,由于《条例》已颁布实施,大家就官办保安服务企业如何改制、如何规范市场、如何加强行业自律等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总体上看,这250余篇论文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保安行业的方方面面。一些优秀论文除了在“贵州保安”杂志上发表外,有的还被“中国保安”、“贵州公安理论与研究”等杂志采用。通过论坛这种形式,既交流了经验、加深了了解、增加了友谊,“合作、互利、双赢”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共识,为规范我省保安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总之,举办保安论坛,对丰富保安理论、提高我省保安队伍素质、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积极行动,求真务实,全面贯彻落实大连会议精神
一是领导重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保安管理专门机构。大连会议后,厅党委和治安总队领导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根据我省保安从业人员逐年增加,保安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关系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等重大问题和各级公安机关没有保安管理监督机构的实际,厅领导责成省保安协会,协助治安总队以省厅名义向贵州省编制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要求尽快成立保安工作管理处,以加强对保安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为此,总队和协会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向省编委递交了《关于成立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保安工作管理处的报告》,主办人员多次找省编委主要领导汇报成立保安工作监管专门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省厅和治安总队领导也通过各种渠道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报告》递交后仅13天,省编委于2006年11月23日下发了《关于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设置保安工作管理处的批复》,并明确为正处级单位。当时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的,这项工作得到了公安部治安局和中国保安协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根据中国保安协会下设锁具修理工分会和我省锁具市场混乱的实际,经总队同意,报省厅批准,2006年12月18日,我省成立了“贵州省保安协会锁具修理工分会”。
一是落实会议精神,协助公安机关出台了我省保安服务业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在2006年9月的大连会议上,刘金国副部长传达了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同志要“切实加大思想解放的力度,真正把保安工作作为一个大事业来抓”的重要指示。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刘金国副部长明确指出“下一步要把保安服务推向社会,实行市场运作,政府加强监管,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保安服务企业,逐步实现公安机关由“办保安”向“管保安”转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周部长的指示和刘金国副部长的讲话精神,在省厅和总队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协会不等不靠,指定专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起草贯彻落实大连会议精神的相关文件。为了使文件既反映部领导讲话的基本精神,又符合贵州保安服务市场实际,起草人员深入基层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基本摸清了我省保安服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我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在学习参考了《公司法》、《合同法》等多部相关法规以及国家有关企业改制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于2007年2月形成了《关于加快发展保安服务业的意见》初稿。经各级领导和省、厅法制等相关部门反复修改、完善,几易其稿,历时9个多月,两上省长办公会,最终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安服务业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结束了我省保安服务服务行业没有规范性文件的历史,也得到公安部治安局的充分肯定。尽管《意见》比《条例》早出台近3年多,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至今仍然把该《意见》挂在内部网页的“经验交流”栏目上,供各省借鉴、参考。2010年省政府为了更有力地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快发展,要求各厅局清理阻碍或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省厅法制办经过认真清理、筛选,最终保留了此《意见》。
该《意见》的出台,对我省保安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意见》实施仅一年多时间,保服务企业就从20余家发展到60多家,保安员由4000多人发展到近2万余人,大大增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生力军。由于有了法规依据,2007年底,省厅批准我省成立了我省第一家民营保安服务企业,开了保安服务企业民营化的先河,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为激活我省保安服务市场、形成竞争机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0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个本不被人看好的行业成了大家关注的对象,纷纷来电来人询问开办保安公司的相关程序和具体条件。截止目前,全省通过改制或新审批的民营保安服务企业已有 88家,在册保安员达47000余人。保安服务业向社会开放,社会资本的注入,虽然给保安服务市场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但也应看到,保安服务市场在形成竞争机制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矛盾与问题。比如恶意竞争、同行间相互诋毁、互挖墙脚等扰乱保安服务市场秩序的现象也更加突出。为了引导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配合公安机关规范和加强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保安行业的整体利益,协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加快我省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贵州省保安行业自律公约》。该《公约》在去年底已下发各公司征求意见,根据大家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现作为大会文件,请大家讨论通过后,作为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三是根据市场实际,及时调整最低收费指导价格,确保行业整体利益。为了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和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依据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保安服务费没有统一标准的实际,协会连续几年都及时制定、调整下发了《关于保安服务业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并把各服务项目的收费依据表格化,以增强对客户单位的说服力。《指导意见》不仅为公司在洽谈业务时提供了报价依据和讨价筹码,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恶意竞争的行为,受到了各企业的普遍欢迎,为规范服务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是督促企业落实国家相关法规,确保保安员的切身利益。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督促各保安服务企业认真执行《社保法》,使广大保安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共享发展成果,根据我省大多数保安企业没有为保安员购买社会保险的实际,2011年4月,协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单位的法人代表是执行《社保法》的第一责任人,省厅已把企业是否为保安员购买社会保险作为企业星级评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搞好宣传报道,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是组织考察,开阔视野。为了开阔视野,学习国内外先进的保安工作管理经验和企业经营理念,协会多次组织分管保安工作的公安干警、公司经理400余人次,先后到新加坡、泰国和北京、上海等保安服务业发展较早、发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学习。通过这项活动,参与考察的同志都认为受益匪浅,思路更加开阔,不但学习了别人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同时也看到了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前景,从而增强了做大做强保安服务企业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积极反映行业诉求,脚踏实地为企业办实事。2010年以前,国家没有出台扶持保安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我省经济又十分落后,导致绝大多数保安企业举步维艰,面临倒闭的危险。因此,大家一致要求协会出面与税务部门联系,希望把保安企业纳入服务行业,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为了向税务部门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协会开展了大量调研和咨询工作。在此过程中,了解到省外一些保安服务企业曾向当地税务部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过此问题。2005年“钟法官”在《中国税务》杂志第10期上专门就此问题予以答复:“保安服务公司不属于服务行业,取得的保安业务收入不适用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三条第十二款的规定。”故一直以来,保安服务企业未能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规定的“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代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优惠扶持政策。经过对保安企业性质的认真分析和对【财税2003】16号文件(以下简称16号文件)的深入研究,我们认为“钟法官”的答复是片面的、武断的,它违背了16号文件的基本精神。为此,我们一面深入基层保安服务企业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缴纳税费的情况进行了解、对比;一面收集省内外保安服务企业缴纳税赋的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的研究和评判,认为保安服务行业应该享受16号文件的优惠扶持政策。我们在代省政府起草黔府办发【2007】91号文件时,已将国家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三条第十二款原文引入,为要求税务部门减免保安服务行业税率的计算方式打下了政策支持的伏笔。根据这两个文件的基本精神,2009年初,协会向省地税局递交了《关于贯彻落实黔府办发【2007】91号文件的情况汇报》材料,其中重点汇报了保安服务企业在执行91号文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要求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理由。经过大量的协调宣传工作,使省地税局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保安工作有了基本了解和对保安服务行业的性质有了正确的判断。2009年4月24日,省地税局以《关于贯彻落实黔府办【2007】91号文件有关情况的答复》(下称《答复》)的形式回复省保安协会。《答复》中明确指出:“对我省保安服务公司符合财税【2003】16号文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以及公积金,准予从计税营额中扣除”。并特别强调指出“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在政策理解,依法治税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通过学习改进提高”。从近4年来全省的情况看,各地税务机关都认真执行了这一规定。全省3万名保安员每人每月的服务费平均按2000元、税率5.75%计算,每年可为保安企业至少节约3仟2佰多万元,大大的减轻了保安服务企业的负担,从而使困扰我省保安服务企业20多年的税赋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以上这些都是协会为全省保安服务业做的服务性工作,有力地促进我省保安服务行业的整体发展。今后,我们将会继续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力争为贵州省保安服务业的发展多做好事、多办实事。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力求保安员服装统一。由于2000式老保安服装颜色灰暗,缺乏美感,不但保安员不喜欢穿着,就是客户也比较反感,导致保安员混穿或不着装上岗的现象十分普遍。省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履职后,第一件事就是抓了保安服装的改革。及时招集省内外20多家服装企业,组织全省保安公司经理,以服装的颜色、式样、价格等为重点,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结果选定浙江苏迪达等4家服装企业和1家标识企业为我省保安服装和保安标识供应商。换装后保安队伍着装整齐、标识明显、统一,保安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有效提升了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基本满足了客户单位对保安员外在形象的要求。四是重视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和保安员素质。为了加强保安行业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升保安队伍的社会形象,自2006年以来,协会共举办保安公司经理培训班4 期,280余人次;举办了通讯员培训班2期,120余人次。他们都来自保安行业的第一线,回去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认真收集资料,积极投稿。拒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各级宣传机构和各种报章杂志对保安行业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宣传报道达300余次(篇);为了密切保安公司间的信息沟通,激发广大保安员爱岗敬业和工作热情,协会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的同时,还着力办好《贵州保安》杂志51期,并无偿发放各保安公司。为了提升保安队伍的管理水平和确保国家大动脉的安全, 帮助铁路部门举办了铁路保安员专业培训班6期,受训者达1600余人次,为确保铁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五是积极响应公安部号召,及时开展对保安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协会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保安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及时转发公安部文件,提出清理整顿的目标任务和要达到的要求。针对贵阳地区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利益,未经协会授权,私自销售劣质保安服装,既扰乱了保安服装市场,又严重损害了合法厂商和广大保安员的利益,在业内反响很大,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不断的实际,协会协助公安机关会同省工商局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对贵阳地区非法销售保安服装的网点进行检查、清理。在行动中,共查处无服装经营资质的销售网点20余家,收缴劣质保安服装500余套。省工商局还对一销售量较大、保安服装质量低劣、没有经营资质的商铺进行了罚款处罚。
三、存在的不足
几年来,省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在省厅党委的领导和治安总队的指导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离厅党委要求和形式发展的需要尚有不小的距离。从规范全省保安服务行业自律工作方面看,一是力度不够。目前,全省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都需要行业协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加以规范;二是指导、促进发展不力。虽然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达地区,但保安服务市场的空间愈来愈大,需要服务的客户愈来愈多,客户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如何因势利导,促进发展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协会在指导、促进别闹按企业的发展方面力度不够。从协会自身建设方面看,也存在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各位常务理事、理事,各位会员代表、同志们,以上是我代表贵州省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请审议。几年来,我深深感谢各位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感歉意。我坚信,保安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组成后,在厅党委的领导和治安总队的指导支持下,协会一定会克服、纠正以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定会在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服务保安企业做出更大的成绩,使我省保安服务业出现跨越式发展的光明前景。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