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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 关于进一步推进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运用工作的通知
黔公治[2012]1615号
各市、州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从业单位: 贵州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在各市州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保安从业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网上注册和保安员信息录入等工作进展顺利,保安员网上考试发证工作有序进行。但是,保安员核查、服务对象、装备器材、枪支、车辆等信息的录入在各地均未展开。为让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更好的服务保安从业单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尽快启用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其它功能。对已录入系统并取得保安员资格证的保安员要尽快开展核查工作,已核查的,要及时进行服务对象的添加和派遣;保安培训单位对招收学员的信息要及时录入系统,对退学和毕业的保安要及时更新;已完成网上注册并安装VPN的保安从业单位,要尽快开展对装备器材、枪支、车辆等信息的录入工作。以上工作务必在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武装守护押运公司可推迟到2013年3月10日完成。 二、强力推进纸质考试取得资格证的保安员换证工作。对2010年和2011年通过公安机关组织的纸质考试并取得保安员资格证的保安员,各保安从业单位要尽快填写《保安员基础信息采集表》,上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保安处从后台录入系统,换发保安员资格证;取得资格证并已录入系统的保安员,由其所在保安从业单位统一到发证公安机关换证。此项工作务必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从2013年1月起,省厅治安总队保安处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迅速通知并督促各保安从业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附:录入、核查操作手册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